您现在的位置: 中国盲人钢琴调律网 >> 首页 >> 钢琴调律 >> 钢琴调律教学 >> 钢琴调律发展的介绍
钢琴调律发展的介绍
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2785 更新时间:2010-4-2 16:13:06
  钢琴调律是一项以国际高度为标准,以“律学”为理论依据,以一定的程序和特定的手法运用专用工具,以听觉(或仪器)为判断手段,对钢琴琴弦的张力进行调整的专业技能。
  
  国际高度是指α1=440赫兹的国际标准。
  
  “律学”中针对音准的制定,阐述了“三分损益律”、“纯律”、“五度相生律”、“十二平均律”等律制的原理。这些律制不仅是音乐理论的依据之一,也是乐器制作的理论根据。“纯律”与“五度相生律“十二平均律”,在音乐实践及乐器制造中,三种律制都在应用,例如乐器的“定弦”,多以“五度相生法”为依据,例如胡琴类的二根弦至四根弦的民族弦乐器,提琴类中的大、中、小提琴六弦琴等,即使琴弦较多的民族乐器如“扬琴”、古筝,西洋乐器的竖琴……等,也以纯律或“五度相生法”为依据定音。在乐器制造中,琵琶、秦琴,六弦琴 ……等有“品”的乐器,其“品”的距离则以十二平均律为依据。
  
  钢琴、管风琴、风琴、手风琴……等键盘乐器,为了达到演奏各种调式的和弦的要求,则必须采用“十二平均律”为定音依据。在声学中四、五度是完全协和音程。在声学和律学中纯律的四、五度的频率比,是整数比,四度或五度音程的音同时发出时,不产生不和谐的波动现象(声学中称之为拍音)。但是当以五度相生律为生律依据,推导产生出12个半音时最后产生的音与标准音之间必产生不和谐。最后一个音,理论上就高出24音分(每个半音之间为100音分)。钢琴及簧片类的键盘乐器的音高是固定的,演奏员无法以演奏技艺去控制。因此在键盘乐器中必须采用“十二平均律”为定音依据。“十二平均律”的基本原理是将上述五度相生产生的24音分差数, 平均到每个音中去即在以“十二平均律”定音时,每个五度缩小2音分,每个四度扩大2音分。这样小字组f至小字一组e之间每个四五度音程每秒中只产生0.60-1.1次拍音,这种微小的不和谐,在演奏中将能满足听觉的要求,这已被几百年的音乐实践中所证实。为能更准确的达到这一“平均”的目的,就使得键盘乐器的调律形成了“专业技能”。
  
  随着社会、科技、文化的发展,人们对音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,“钢琴调律师”这个行业也在不断提高自身水平,乃至从单个发声器逐个对比调出12个音、进步到以五八度推导出12个音,以发展到由四、五度推导出12个音。使音准达到了较高水平,但技术的进步如同其它事物一样,是永无止境的。
  • 上一篇文章:钢琴调律教学中使用的击弦机模型 三角钢琴
  • 下一篇文章:钢琴调律法“四五度调律法”的不足
  • 本站资源未经许可不得转载!
    文章搜索